兼职劳动合同是什么合同
一、兼职劳动合同是什么合同
兼职劳动合同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这种合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灵活性高,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且任何一方都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是计酬方式多样,以小时计酬,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三是社保缴纳方面,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自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兼职劳动合同与全日制劳动合同有显著区别,全日制劳动合同对工作时间要求更高,通常每日工作时间较长,且用人单位需承担更多责任和义务,如提供完整的福利待遇等。因此,兼职劳动合同是适应灵活就业需求的一种特殊劳动合同形式。
二、劳动仲裁受理兼职合同吗
劳动仲裁是否受理兼职合同纠纷,需视兼职合同性质而定。
若兼职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劳动仲裁会受理。比如兼职人员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从事单位安排有报酬的劳动,且该劳动是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双方虽可能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因确认劳动关系、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产生的争议,当事人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若兼职属于劳务关系,劳动仲裁通常不予受理。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不存在隶属关系。这种情况下的纠纷,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所以,判断劳动仲裁是否受理兼职合同纠纷,关键在于确定兼职合同所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三、兼职合同存在劳动仲裁吗
兼职合同可能会涉及劳动仲裁。这要依据兼职形成的法律关系判断。
若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若用人单位和兼职人员就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出现争议,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兼职人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若兼职构成劳务关系,比如个人为企业临时性提供特定劳务,双方建立的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关系。通常出现纠纷时,一般按普通民事合同纠纷处理,不适用劳动仲裁程序,而是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所以,兼职合同是否存在劳动仲裁,关键看兼职所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前者可能涉及劳动仲裁,后者通常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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