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一、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补偿方式如下: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每月支付正常工资之外,再额外支付一倍工资作为补偿,计算时间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支付二倍工资外,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获得补偿,需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之后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二、未签劳动合同上班如何计算
未签劳动合同上班,劳动报酬等计算方式如下:
- 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应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若没有约定,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工资支付周期通常按双方约定执行,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 双倍工资赔偿: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工作时间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应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执行。标准工时下,每日工作不超8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超出部分一般应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遇到未签劳动合同情况,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权益受损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试用期协议算是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协议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视为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如果试用期协议明确包含了这些必备条款,且具备劳动合同的性质和特征,那么该试用期协议可以被认定为劳动合同。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协议,约定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等内容,而未涵盖劳动合同的其他必备条款。这种情况下,该试用期协议不能算作完整的劳动合同。并且,若用人单位仅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将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判断试用期协议是否为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实质要件。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可依据协议具体内容,结合法律规定,判断自身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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