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须准备哪些证据

2025-12-24 04:06:06 法律在线 0
  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须准备哪些证据?员工面对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准备五类证据维权。包括出勤记录、工作相关证据、请假审批证据、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官方证明等,以此证明单位解除合同可能不合法。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须准备哪些证据

   员工面对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可准备以下证据:

   1. 出勤记录:提供打卡记录、门禁记录、考勤表等,证明自己在所谓旷工期间实际出勤。若单位掌握这些记录却拒绝提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2. 工作相关证据:如工作邮件、工作成果、与同事或客户的沟通记录等,以此证明在对应时间内自己在履行工作职责,并非旷工。

   3. 请假审批证据:若有请假情况,要准备请假申请、审批流程截图、领导批准回复等,证明请假符合单位规定流程。

   4. 证人证言:可以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证实自己在争议时间内正常工作或有合理原因未出勤。

   5. 其他证据:比如生病就医有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有相关官方证明,这些都能证明未出勤是有合理理由的。

   准备这些证据,有助于员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不合法。

   二、签了劳动合同还算应届毕业生吗?就不用签三方协议

   签了劳动合同是否还算应届毕业生,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应届毕业生分为当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应届毕业生。当年应届毕业生指在规定年份内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应届毕业生是毕业一定年限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毕业生。

   若刚毕业就签劳动合同,且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等,通常会被认定已落实工作,可能不再属于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范畴,但仍属当年应届毕业生。若签合同未办理社保等就业落实手续,可能还处于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

   关于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签了劳动合同不意味着不能签三方协议,若在毕业前签劳动合同,且后续有更好就业机会需签三方协议,可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若毕业前已签劳动合同并落实就业,可能无需再签三方协议。总之,签劳动合同与应届毕业生身份、签三方协议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根据劳动法哪条条例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可获相应赔偿,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其一,未签劳动合同赔偿。依据该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二,违法辞退赔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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