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与扣留有什么区别

2025-12-24 13:25:29 法律在线 0
  拘役与扣留有什么区别?拘役与拘留有诸多区别。性质上,拘役是刑事处罚,拘留分刑事、行政、司法三种。适用对象上,拘役针对轻罪犯,拘留适用不同情形人群。适用机关方面,拘役由法院判,拘留按类型不同由不同机关决定执行。期限上也各有规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拘役与扣留有什么区别

   拘役与拘留存在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是对犯罪分子的刑事处罚;拘留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司法拘留是针对妨害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人,司法拘留适用于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

   3.适用机关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并执行。

   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1年;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二、不想拘役会怎么处理他

   需要明确案件具体情况,不同情形处理方式不同。

   若处于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不想被判处拘役,可由律师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从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入手进行辩护。比如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或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争取法院判处管制、缓刑或单处罚金等其他刑罚。

   若已被判处拘役,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也有办法。一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当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时,可提出申请。二是在拘役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减刑。

   三、拘役没被执行怎么处理

   拘役没被执行,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因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可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或在执行过程中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若因司法机关工作失误未执行,应及时启动执行程序。司法机关要查明未执行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处理。在恢复执行时,要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告知其权利义务,按法定程序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若罪犯逃避执行,公安机关会采取追捕措施。罪犯逃避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归案后需继续执行剩余拘役刑期。同时,逃避执行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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