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薪留职工资单位给发基本工资合法吗
一、工伤停薪留职工资单位给发基本工资合法吗
工伤停薪留职期间,单位仅发放基本工资不合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单位只发基本工资,实际上是降低了职工在工伤停薪留职期间的收入,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全额工资。若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差额部分。职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地停工了,工人工资不发怎么要
工地停工后工人工资未发,可通过以下途径索要:
1.与用人单位协商:直接与工地负责人、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沟通,明确表达支付工资的诉求,了解停工原因和工资发放计划。协商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未发放的材料,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支付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收集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证据包括工作证、工作服、工友证言等。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4.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冷静理智,合法维权,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三、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发放标准是什么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发放标准主要依据停工留薪期来确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不包含加班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职工自行聘请护理人员的,单位应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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