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到期股东怎么办理
一、公司经营到期股东怎么办理
公司经营到期后,股东可按以下步骤办理相关事宜:
1. 召开股东会:就公司是否继续经营进行表决。若决定继续经营,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 清算公司:若决定不再继续经营,则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3. 通知债权人: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应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
4. 清偿债务:按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5. 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清偿债务后有剩余的,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6. 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办理过程中,股东需严格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公司合法有序退出市场或继续经营。
二、公司破产会影响股东征信吗
公司破产是否影响股东征信,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如实出资,无抽逃出资、滥用股东权利等违法行为,公司破产通常不会影响股东征信。因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会导致股东征信受影响。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破产时,法院可能要求股东补足出资,若股东拒不执行,就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征信。另外,若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了个人担保,公司破产后无法偿还债务,股东需承担担保责任,若不能履行担保义务,也会影响其征信。
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股东征信不受公司破产影响,但存在违法或提供担保等特殊情况时,股东征信可能会受影响。
三、公司清算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公司清算分为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若为自愿清算,有限责任公司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相关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和第一百八十二条。这是因为公司清算涉及重大事项,关乎股东的切身利益,所以需多数股东的同意。
若为强制清算,无需股东同意。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此外,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时,也会被强制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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