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是什么

2026-01-01 07:46:10 法律在线 0
  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是什么?保险合同有五方面特殊性。射幸性指履行结果不确定,赔付依事故发生而定;附合性是条款由保险人拟定,投保人难修改;双务有偿性是双方互有权利义务;最大诚信性要求双方如实告知;保障性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是什么

   保险合同具有多方面特殊性:

   1. 射幸性:保险合同履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投保人交付保费后,未来是否获得保险金赔付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若未发生约定事故,保险人无需赔付;若发生,赔付金额可能远超保费。

   2. 附合性:通常由保险人预先拟定条款,投保人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不接受,难以对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这要求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履行说明义务,以保护投保人利益。

   3. 双务有偿性:投保人负有支付保费义务,保险人在约定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双方权利义务相互对应,投保人需支付代价获取保障,保险人通过收取保费承担风险。

   4. 最大诚信性:保险合同对诚信要求高于一般合同。投保人需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重要情况,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

   5. 保障性:目的在于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当约定风险发生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予赔偿或给付,帮助被保险人恢复经济状况。

   二、保险合同已生效能退保吗

   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情况不同处理方式有别。

   犹豫期内退保,投保人可无损失解除合同。在这段时间内,投保人仔细考虑后若觉得保险产品不适合,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保险公司会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犹豫期的时长,各保险公司和产品规定不一,通常是10到20天。

   过了犹豫期退保,一般只能拿到保单的现金价值,而非全部保费。现金价值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计算出的价值,前期数值较低,这意味着投保人可能遭受较大经济损失。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投保人即便过了犹豫期也能全额退保。比如,保险公司业务员存在误导销售行为,像夸大收益、隐瞒重要条款等,投保人掌握相关证据后,可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若保险公司在回访时未进行必要风险提示,投保人也可据此争取全额退保。

   所以,退保前要全面了解保险合同条款及退保可能造成的经济影响,权衡利弊后再做决定。

   三、无保险合同是在职人员吗

   有无保险合同与是否为在职人员并无绝对关联。在职人员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单位正常工作的人员。

   有保险合同并非判定在职人员的标准。即便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保险合同,只要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员工依然属于在职人员。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可参考这些要素: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同时,没有保险合同可能是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及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若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责任。所以,不能单纯依据有无保险合同来判断是否为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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