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强制许可不服怎么办
一、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强制许可不服怎么办
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强制许可不服,可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
其一,可申请行政复议。专利局作出的强制许可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专利权人若认为该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在规定期限内向相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会对强制许可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若复议机关认定该决定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可能会撤销或变更该决定。
其二,可提起行政诉讼。专利权人也能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专利局作出强制许可决定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和程序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若法院认为强制许可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将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该决定,责令专利局重新作出决定。
专利权人应及时收集和整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专利证书、技术资料、市场数据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能授权吗
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并不必然会被授权。实质审查是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
在实质审查中,专利局会检索相关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判断该发明是否具备上述特性。若申请的发明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如不具备新颖性,即该发明在申请日前已被公开,或者创造性不足,与现有技术区别不大,那么专利局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
若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有效答复,或者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该专利申请可能会被驳回。相反,若申请人的答复和修改能够克服审查意见指出的问题,使发明符合授权条件,专利局则会授予专利权。
所以,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只是审查流程的一个环节,能否授权取决于发明本身的质量以及申请人对审查意见的应对情况。
三、如何确定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专利
确定一项专利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1.定义和保护客体:发明专利保护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范围广,包括各种制造方法、使用方法等;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产品形状、构造或结合的实用新技术方案,主要针对有具体形状和结构的产品。
2.创造性要求:发明专利创造性要求高,需与现有技术比有突出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要求相对低,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即可。
3.审批程序:发明专利要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严格、周期长;实用新型专利只需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审批快、周期短。
4.保护期限: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综合上述要点,能较准确判断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应结合发明创造特点、保护需求等因素,合理选择申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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