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纠纷管辖地是什么地方
一、变更抚养权纠纷管辖地是什么地方
变更抚养权纠纷管辖地一般遵循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的规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住所地指公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户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明确管辖地有利于当事人正确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使变更抚养权纠纷能得到有效解决。所以,当遇到变更抚养权纠纷时,当事人应准确确定符合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二、离婚共同抚养孩子的孩子谁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父母双方均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监护权是法定的,不因夫妻离婚而消除。即使夫妻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也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在共同抚养孩子的模式下,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不过,在行使监护权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分工。比如一方负责孩子日常生活照料,另一方可能更多关注孩子的教育问题。
若一方存在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但这并不改变通常情况下父母双方共同拥有监护权这一基本法律规定。
三、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可免除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存在可免除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但在特定情形下可免除支付。
一是直接抚养方具备独自承担孩子抚养费用的能力,且其明确表示无需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基于双方的意思自治,可免除支付。
二是支付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当支付方因特殊原因失去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收入时,客观上不具备支付抚养费的条件,可免除支付。
不过,免除抚养费只是暂时情况。若日后支付方经济状况好转,有了支付能力,而子女的实际需求也增加,直接抚养方可以子女名义要求恢复支付抚养费,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总之,是否免除支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且应以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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