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如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如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
其一,需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要在招聘时明确具体录用条件,并向职工公示。在试用期内,通过考核等方式收集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如工作表现、业绩未达标准等。
其二,要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决定。一旦发现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应在试用期届满前书面通知职工,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时间。
其三,遵循解除程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也应通过适当方式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
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未按上述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职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确保有充分依据和遵循法定程序,避免法律风险。
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合法吗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这个案例中,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符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这一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其试用期最长可以设定为六个月。因此,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并未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是合法有效的。
不过,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也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
三、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申请,不能走怎么办
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申请后单位仍不让走,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便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无需用人单位批准。若提前三天申请离职,时间届满单位仍以各种理由阻止离职,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其一,与单位友好沟通,明确告知其法律规定,表明离职决心,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其二,若沟通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其三,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提前三天提交离职申请的证明(邮件、书面申请及签收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并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相应工资等。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劳动者要注意保留证据,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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