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觉得给高了可以起诉少给吗
一、抚养费觉得给高了可以起诉少给吗
抚养费觉得给高了可以起诉少给。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若支付方认为抚养费过高,有合理理由时,可通过诉讼途径请求降低。
司法实践中,若出现以下情形,法院可能支持减少抚养费:一是支付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因失业、重大疾病等导致失去经济来源或经济收入大幅下降,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或判决支付高额抚养费;二是子女的实际需求降低,例如子女所需的教育、医疗等费用明显减少。
起诉时,支付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自身经济状况恶化或子女实际需求降低的相关证据,如失业证明、病历、费用支出明细等。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对抚养费数额进行重新判定。总之,认为抚养费过高有合理原因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请求减少。
二、民法典规定孩子可以自己决定抚养权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在父母离婚确定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意味着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己表达对于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将孩子的意愿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但这并不代表孩子的意愿是决定抚养权的唯一因素,法院仍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生活环境等多方面情况,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进行判决。
而对于不满八周岁的孩子,因其认知和判断能力有限,一般不具备独立决定抚养权的能力,此时法院主要依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打官司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
夫妻离婚时,若就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若出现法定情形,也能再次通过打官司变更抚养权。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打官司争取或变更抚养权,当事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抚养孩子更有利。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从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出发,作出公正判决。所以,无论是离婚时争取抚养权,还是离婚后变更抚养权,都能通过打官司解决。
以上是关于抚养费觉得给高了可以起诉少给吗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