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自由裁量。
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应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若双方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二、丈夫想要二胎妻子不同意否则就离婚
生育权是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妻子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生育二胎。在这种情况下,若丈夫以妻子不同意生二胎就离婚相逼,这一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支撑其主张。
从法律层面看,《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保障妇女的生育自由,妻子有不生育的权利,丈夫不能强迫妻子生育。如果丈夫因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不会仅以妻子不同意生育二胎这一理由就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妻子不同意生育二胎,并不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
若双方确实因生育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建议夫妻双方先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了解彼此的想法和顾虑,尝试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最终无法达成一致,且丈夫坚持离婚,妻子可以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依据法律规定争取合理份额。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帮助,以妥善处理家庭矛盾。
三、财产是在离婚前分配还是离婚后分配
财产分配在离婚前还是离婚后进行,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夫妻双方能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可在离婚前签订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作出约定,然后凭借该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种方式下,财产分配在离婚前完成协商,离婚时按协议执行。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一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在此情况下,财产分配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执行,相当于在离婚程序中完成财产分配。
此外,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种就是离婚后的财产分配。
以上是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