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名字如何更改
一、房产继承名字如何更改
房产继承更改名字,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之后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若存在遗嘱,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第二,申请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第三,审核与发证。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继承人便可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名字更改。
在整个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一定的税费,如印花税等,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若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凭借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办理房产更名手续。
二、房产继承需要多少费用
房产继承费用涉及多个方面:
1. 公证费:通常按照受益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在0.1% - 1%之间。具体比例各地不同,且可能根据房产价值有所调整。
2. 评估费: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产生的费用。一般按房产评估价值的0.25% - 0.5%收取,不同评估机构收费标准有差异。
3. 印花税:继承房屋产权需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4. 登记费:住宅登记费一般每套80元,非住宅登记费按规定按宗定额收取。
5.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1.5% - 3%。
若房产继承过程中产生纠纷,通过诉讼解决会产生诉讼费,费用根据房产价值按比例收取。房产继承费用因地区、房产价值等因素而不同,在办理房产继承时,建议向当地公证机构、评估机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以明确具体费用。
三、房产继承什么是继承人
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在房产继承中,继承人可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是根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来确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人则是由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房产,也可以将房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成为继承人需具备一定条件。法定继承人要与被继承人存在特定的亲属关系;遗嘱继承人所依据的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内容和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明确继承人的概念和范围,对处理房产继承问题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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