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子女怎么继承
一、拆迁安置房子女怎么继承
拆迁安置房作为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子女继承的方式如下:
- 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指定拆迁安置房由某子女继承,或者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应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执行。由相应的子女或受遗赠人继承该房产。
- 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办理继承手续时,继承人需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财产继承与继承财产区别
财产继承与继承财产虽在表述上近似,但法律含义有明显区别。
财产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指将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现象。它包含诸多要素,如法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转继承等。财产继承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发生前提,存在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方式,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继承财产则是财产继承制度实施的结果,是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实际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行为或状态。继承人通过继承程序获得被继承人的动产、不动产、债权等各类财产权益。
例如,老人去世后,依据财产继承制度确定其子女为法定继承人,这是财产继承制度的体现;而子女最终拿到老人留下的房产、存款等财产,就是继承财产的结果。
综上,财产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和过程,继承财产是该制度运行后产生的结果,二者不能混淆。
三、财产没有继承人该怎么办
财产没有继承人时,一般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若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办理。即财产归受遗赠人所有,不过受遗赠人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第二,若无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财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在处理无人继承财产前,应先支付必要的丧葬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所欠债务,同时对生前扶养较多的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若有人对该财产提出权利主张,比如声称自己是潜在继承人,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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