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起诉书怎么写
一、遗嘱继承起诉书怎么写
撰写遗嘱继承起诉书,需包含以下内容:
一、原告与被告信息
要详细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清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诉讼请求
明确表达原告的诉求,如请求法院确认遗嘱的效力,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分割具体的遗产等。诉求要清晰、合理且明确。
三、事实与理由
阐述案件的事实情况,说明遗嘱的订立过程,包括订立时间、地点、形式等,证明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说明原被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遗产的具体情况。解释为何原告认为应按照遗嘱继承遗产,若存在被告妨碍原告继承等情况,也需详细说明。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列举能够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如遗嘱原件、相关的证人证言、财产证明等,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如有证人,需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五、尾部
写明受诉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日期。
撰写时应确保内容真实、准确,逻辑清晰,语言规范。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二、遗嘱继承有诉讼时效吗
遗嘱继承存在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配等问题产生纠纷,一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需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若超过三年才向法院起诉,对方以此进行时效抗辩时,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意味着原告可能丧失胜诉权。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不得再提起诉讼。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避免遗产纠纷长期悬而未决。在实际操作中,继承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益,一旦发现权利被侵犯,尽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保障自身在遗嘱继承中的合法权益。
三、已故父母是否可以继承
已故父母不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定继承人需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自然人。
当被继承人去世时,其已故父母因已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不具备继承能力,无法参与遗产分配。不过,如果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已故父母的晚辈直系血亲,如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在符合条件时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例如,甲的父亲先于甲的爷爷去世,之后甲的爷爷去世,此时甲可以代位父亲继承爷爷的遗产。总之,已故父母本身不能继承,但可能因代位继承制度使相关权益由其晚辈直系血亲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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