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认定死亡工伤吗
一、司法局认定死亡工伤吗
司法局不负责认定死亡工伤。认定死亡工伤的职能部门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认定死亡工伤时,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等情况。
所以,认定死亡工伤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而非司法局。
二、水烫伤能做工伤认定吗
水烫伤能否做工伤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被水烫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应认定为工伤。例如,厨师在工作时被热水烫伤、工厂工人操作热水设备时被烫伤等。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被水烫伤,同样可认定工伤。比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为工作准备热水时被烫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导致被水烫伤,也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然而,若烫伤与工作无关,如员工在工作间隙自行打水喝时不慎烫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要进行工伤认定,需由用人单位或受伤员工及其近亲属等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三、司机死亡认定为工伤吗
司机死亡是否认定为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一般可认定为工伤。比如,出租车司机在运营过程中遭遇车祸死亡,或货车司机在运输任务时因交通事故死亡,这种情况下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也可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司机在工作结束后,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等收尾工作时发生意外死亡。
若司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但若是司机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的,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所以,司机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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