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报销吗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后可以报销。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角度,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根据规定,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不过,并非所有费用都能报销。超出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可能需职工自行承担。职工应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和报销,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江苏泰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江苏泰州市工伤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医疗费用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
- 一级至四级伤残: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
- 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6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江苏省规定。
三、交通事故法院认定工伤吗
交通事故是否被法院认定为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在这种特定的“上下班途中”场景下,要认定工伤,需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关键条件。例如,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职工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就符合该条件。
若职工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也会被认定为工伤。
法院在认定时,会审查事故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结合事故责任划分、职工工作情况等多方面证据。当事人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来支持诉求。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法院会认定为工伤;不符合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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