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职工什么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一、由职工什么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具体如下:
1.正常情况:在一般劳动关系中,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承继单位应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此外,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总之,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无论在正常还是特殊情形下,都要依法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负责。
二、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通常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认定为工伤。自己摔伤不属于上述范围,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若不能认定工伤,企业通常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不过,职工可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通过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若有特殊情况,比如在工作区域内因工作相关的特殊原因摔倒,即使是自己的原因,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此时,职工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具体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总之,上班途中自己摔伤大多无法认定工伤,难以获得工伤赔偿,特殊情况需结合实际判定。
三、人身损害鉴定和工伤鉴定的标准一样吗
人身损害鉴定和工伤鉴定标准不一样。
适用法律方面,人身损害鉴定一般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主要处理民事侵权等纠纷,如交通事故、故意伤害导致的人身伤害。工伤鉴定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用于认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伤或患职业病的伤残程度。
评定目的上,人身损害鉴定是为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明确侵权方责任和赔偿数额。工伤鉴定主要是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的权益,确定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具体标准差异,两者在相同损伤情况下的评定等级可能不同。比如手指骨折,按人身损害标准评定可能不构成伤残,但依据工伤鉴定标准可能评定为十级伤残。
赔偿项目与标准也有区别。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数额按责任划分。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除上述类似项目外,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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