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趾骨折要工伤认定吗
一、脚趾骨折要工伤认定吗
脚趾骨折是否要进行工伤认定,需看是否符合认定情形。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脚趾骨折;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都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建议进行工伤认定。
认定工伤能保障伤者合法权益。认定后,伤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救治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若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降低个人经济负担。若未认定工伤,后续因骨折产生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可能需伤者自行承担。
所以,当脚趾骨折符合工伤认定情形时,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可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伤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申请。
二、脚骨折能认定成工伤吗
脚骨折能否认定为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脚骨折是在上述情形下发生,一般可认定为工伤。
此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可认定为工伤。若脚骨折是因这类事故导致,且本人非主要责任,同样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但如果脚骨折是职工自身故意行为、在非工作相关活动中或因个人原因造成,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脚骨折是否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情形。职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三、脚崴了可以认定工伤吗
脚崴了是否能认定为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若脚崴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完成工作任务导致,比如搬运货物时不慎崴脚、在工作场地行走因地面湿滑崴脚等,一般可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在上班前做工作准备活动时崴脚,或者下班后清理工作现场时崴脚。
此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也可视为工伤。
但如果脚崴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且与工作无关,如在下班后去逛街时崴脚,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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