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具备以下条件:
1.劳动关系条件: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这是认定工伤及享受待遇的基础,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
2.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所受伤害需被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等情形,可认定为工伤。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可视同工伤。
3.劳动能力鉴定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标准的重要依据。
4.其他条件:用人单位已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未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收集证据:积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工资支付凭证包含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也可作证明;考勤记录若能获取,同样具有证明力;同事作为证人,其证言在仲裁或诉讼中可起到辅助作用。
2.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裁决。
3.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进行全面审查,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经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按工伤认定程序申请认定工伤,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三、超过时效未认定工伤,是否还能得到工伤赔偿
超过时效未认定工伤,一般情况下难以按正常工伤认定程序获得工伤赔偿,但仍有其他途径争取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效限制的。一旦超过该时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常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无法按常规程序获得工伤赔偿。
不过,若存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致使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可尝试向法院主张权利。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判断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导致超过时效。若法院认定存在正当理由,可能支持受伤职工通过民事侵权赔偿的方式获得救济。
此外,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职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单位责任,争取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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