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伤认定后能撤消吗
一、企业工伤认定后能撤消吗
企业工伤认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
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工伤认定过程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会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
例如,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若自行发现认定有误,也可通过一定程序撤销原认定决定。不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有规定的期限限制,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同时,当事人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工伤认定存在问题。若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行政复议机关或法院可能维持原工伤认定决定。
二、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也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企业有权作出工伤认定吗
企业本身无权作出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确认行为,其认定主体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不过,企业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此外,如果企业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总之,企业没有工伤认定的权力,但有协助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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