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做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2026-01-18 02:45:24 法律在线 0
  请问做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做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填写详细说明事故情况的申请表;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材料。此外,不同情形还需分别提交死亡证明、公安部门证明等相应证据。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请问做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做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 申请表: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应详细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准备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3.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 其他材料:此外,可能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二、去哪认定工伤几级呢赔偿多少

   认定工伤等级需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赔偿数额需依据工伤等级、本人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大致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 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2. 五级、六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各地赔偿标准存在差异,具体赔偿数额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

   三、请问工伤认定以后赔偿有哪些

   工伤认定后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医疗待遇赔偿:涵盖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待遇赔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根据不同等级,可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

   4. 工亡待遇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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