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日期一定要和劳动合同的日期一致吗

2026-01-18 12:26:43 法律在线 0
  入职日期一定要和劳动合同的日期一致吗?入职日期不一定要和劳动合同日期一致。入职日期是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时间,劳动合同日期指订立时间。可能先入职后签合同,也可能先签合同后入职,差异不影响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入职日期一定要和劳动合同的日期一致吗

   入职日期不一定要和劳动合同的日期一致。

   入职日期是劳动者实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而劳动合同日期通常指合同订立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可能存在先入职后签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可能由于流程等原因,未能立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劳动者开始工作,劳动关系就已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入职日期会早于劳动合同日期。

   另外,也可能出现先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才实际入职的情形,此时入职日期会晚于劳动合同日期。

   所以,入职日期和劳动合同日期并非必须一致,二者的差异不影响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一事实。

   二、什么情况下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以下情形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初次实行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此时续订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满一年未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通常有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劳动者在企业工作了3年5个月,企业不续签,应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工作3年7个月,则支付4个月工资。

   不过,若企业提出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续签,而劳动者拒绝,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与企业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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