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怎么鉴定伤残级别
一、认定工伤后怎么鉴定伤残级别
认定工伤后进行伤残级别鉴定,一般按以下步骤操作:
1. 准备材料:需准备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
2. 提出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3. 受理与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4. 组织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5. 作出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6. 结论送达与再次鉴定:鉴定结论会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认定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通过其他途径认定工伤。
第一步,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材料可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申请表、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上述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等,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第三步,配合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可能展开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总之,没有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认定,关键是收集好相关证据,按法定程序申请。
三、认定工伤后怎么申请鉴定伤残
认定工伤后申请伤残鉴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需准备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2. 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 审核与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4. 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情况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5. 作出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6. 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7. 再次鉴定:如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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