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附随义务是什么呢

2026-01-18 16:05:52 法律在线 0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附随义务是什么呢?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附随义务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除约定义务外还需履行其他义务。包括忠诚、保密、竞业限制、通知和协助义务,如不损单位利益、保守秘密、离职竞业限制等。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附随义务是什么呢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附随义务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除履行合同明确约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忠诚义务:劳动者应忠诚于用人单位,不得有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行为。比如,在职期间不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不利用工作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保密义务:劳动者对于在工作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有保密的责任。即便劳动合同终止,保密义务在一定期限内仍然有效。

   3.竞业限制义务:部分劳动者在离职后,需按照约定在一定期限、地域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4.通知义务:在自身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时,劳动者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如身体出现重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应及时告知单位。

   5.协助义务:劳动者应配合用人单位完成相关工作,在工作交接、团队协作等方面提供必要协助。

   二、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成立。只要劳动者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若劳动者胜诉,用人单位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比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三、一个月不上班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么

   一个月不上班是否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劳动合同不会自动解除。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连续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如一个月)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依据此规定,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若用人单位没有相关规定,或虽有规定但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未向劳动者公示,那么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一个月不上班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此外,如果劳动者一个月不上班是因不可抗力、患病等正当理由,并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提供了相应证明,不能认定为旷工,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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