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15天举证期怎么算
一、工伤认定15天举证期怎么算
工伤认定15天举证期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通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若认为需要用人单位举证,会向其发出举证通知书。用人单位自收到该通知书次日起开始计算这15天的举证期。在这期间,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职工的伤害不属于工伤情形。
若用人单位在举证期内不提供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举证,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的进行。
需注意,该举证期是自然日,非工作日。计算时应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若举证期最后一日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工伤认定31天医药费怎么报
工伤认定超30天申报,医药费报销方式如下: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承担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的工伤待遇费用。
申报流程一般为,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范围进行报销。
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工伤赔付如何认定标准和标准
工伤赔付认定需经法定程序。首先是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认定时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认定决定。
赔付标准根据不同伤残等级确定。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工伤职工还可获得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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