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一、山东省泰安市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在山东省泰安市申请工伤认定,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确认申请主体与时间: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
2. 准备申请材料: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泰安市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单位注册地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工伤认定部门。
4. 审核与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能会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5. 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山东淄博工伤认定多久能出结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所以,山东淄博工伤认定一般15 - 60日内出结果,具体时长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三、山东省济宁市工伤保险认定标准
山东省济宁市工伤保险认定遵循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主要认定标准如下:
1. 应当认定工伤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2. 视同工伤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3. 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情形: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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