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官司开庭原告都要陈述什么
一、继承遗产官司开庭原告都要陈述什么
在继承遗产官司开庭时,原告通常要进行以下陈述:
1. 身份与关系说明:清晰表明自己的身份信息,阐述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比如是配偶、子女、父母等,以证明自己具备合法的继承资格。
2. 案件基本情况:介绍被继承人去世的事实,详细说明遗产的范围,如房产、存款、车辆、股权等。同时,要明确指出被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被告在遗产继承中存在的争议行为。
3. 诉求说明:明确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例如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或者依据遗嘱继承相应份额的财产。要说明诉求的具体内容和依据,比如遗嘱的有效性、法定继承的顺序等。
4. 事实与理由阐述:详细陈述支持自己诉求的事实和理由。若有遗嘱,说明遗嘱的订立过程、形式和内容的合法性;若是法定继承,阐述各继承人的情况以及自己应得份额的依据。还可提及在遗产处理过程中与被告沟通协商的情况,以及产生争议的具体经过。
5. 证据说明:简要介绍自己提交的证据,说明证据的来源、证明内容和目的,以增强诉求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二、继承遗产顺序中排在第一顺序的是谁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配偶是指与被继承人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这里强调的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如存在事实婚姻但未被法律认可的,一般不认定为配偶。
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即基于合法婚姻关系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子女,其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权上是平等的;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关系成为被继承人子女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教育关系,继子女便享有继承权。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对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因收养关系而产生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因形成扶养关系而具备继承资格。
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经济适用房继承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
经济适用房继承过户涉及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公证费:若要办理继承公证,需缴纳一定的公证费用。通常按受益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一般在 1% - 2%左右。
2. 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继承房产需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费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计算。价值越高,收取比例越低。
3. 印花税:继承过户时需缴纳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4. 登记费:一般为固定金额,通常在几百元左右。
5.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经济适用房,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 1.5% - 3%。
此外,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可能还有其他相关费用。在办理继承过户前,建议先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具体费用标准和办理流程,确保手续合法合规。
以上是关于继承遗产官司开庭原告都要陈述什么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