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子女后父母还有使用权吗

2026-01-20 00:26:24 法律在线 0
  房屋赠与子女后父母还有使用权吗?房屋赠与子女后,父母有无使用权要看具体情况。若赠与合同未明确父母丧失使用权且无法定剥夺情形,父母可继续使用;若合同明确约定无使用权,父母则丧失;出现法定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父母恢复相关权利。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房屋赠与子女后父母还有使用权吗

   房屋赠与子女后,父母是否还有使用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赠与合同未明确约定父母丧失使用权,且没有其他法定情形剥夺父母居住使用权利,父母可继续使用该房屋。因为赠与合同通常只是对房屋所有权进行转移,在没有特别限制时,不能当然排除父母的居住使用权益。

   要是赠与合同明确约定,房屋赠与后父母不再具有使用权,那么从合同约定,父母丧失对房屋的使用权利。这是基于合同的自愿性和约束性,双方都应遵守合同条款。

   另外,若出现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在撤销赠与后,父母作为原所有权人,可恢复对房屋的相关权利,包括使用权。

   二、捐款赠与合同能否撤销(完整版)

   捐款赠与合同的撤销问题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捐款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即此类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为公益性质的捐款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若允许随意撤销,会损害受赠方及社会公共利益。例如为灾区捐款、为贫困地区学校建设捐款等,一旦捐款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就不能在财产转移前撤销。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即使是捐款赠与合同也可撤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此外,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所以,对于捐款赠与合同,一般公益性质不可随意撤销,但满足法定情形时可依法撤销。

   三、父母给孩子房子是赠与好还是过户好

   父母给孩子房子,赠与和过户(这里理解为买卖过户)各有优劣,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从费用方面看,赠与需缴纳契税,一般为房屋评估价的3%,还可能有公证费等。买卖过户涉及的费用有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但如果房子满五唯一,可免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契税按情况征收,通常为1%-3%。若房子持有满一定年限,买卖过户费用可能更低。

   从后续交易角度,若孩子未来打算出售该房屋,赠与所得房产在出售时可能面临较高的个人所得税。而通过买卖过户取得的房子,后续交易和普通二手房交易一样。

   从手续简便程度上,赠与手续相对简单,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办理公证后即可过户。买卖过户则需经过签订买卖合同、网签、资金监管等一系列流程。

   若孩子不打算出售房屋,且想手续简便,赠与是较好选择;若孩子未来有出售计划,综合考虑费用等因素,买卖过户可能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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