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一、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可以进行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对财产与债务进行公证,能进一步增强该约定的证明力和公信力。
办理财产与债务公证,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债务凭证等。公证机构会对夫妻双方的约定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公证后的财产与债务约定,在处理夫妻财产纠纷、债务承担等问题时,可作为有力证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过需注意,公证后的约定也并非绝对不可变更,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约定并再次进行公证。
二、担保借钱做生意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担保借钱做生意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担保借钱做生意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通常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生意所得用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房屋的房贷偿还、子女教育支出等家庭日常开销,或者投入到夫妻共同经营的其他项目中,这种情况下,该债务是为家庭整体利益产生,夫妻双方都从中受益,应作为共同债务。
反之,如果夫妻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借钱用于做生意,且生意收益未用于家庭,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或明确反对,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为朋友的生意做担保借款,朋友生意盈利后钱都被用于朋友自身其他事务,未进入家庭收支,那么这就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债务产生的原因、用途、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等多方面因素来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夫妻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生效且无特殊情形时,不可以反悔。但存在特殊情况:
第一,若财产分割协议是基于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受胁迫方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
第二,若协议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即当事人对协议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如对财产价值有重大误判等,当事人也可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协议。
第三,若财产分割协议显失公平,如一方在经济上处于绝对劣势,协议却让其承担过多债务或分得极少财产,利益受损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
不过,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时,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否则法院可能不支持反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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