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什么鉴定
一、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什么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工地上工伤赔偿应该是多少钱一天
工地上工伤赔偿并非按天计算固定金额。工伤赔偿主要涉及多项赔偿项目,各项目计算依据不同。
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以实际工资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若评定伤残等级,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等。
此外,若经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生活护理,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相关标准确定。
三、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及时救治。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将受伤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第二,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申请。申请时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第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确定伤残等级。
第四,获取工伤待遇。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劳动者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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