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如何办理
一、房产继承过户如何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1. 确定继承权: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如有遗嘱,应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2. 准备材料: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遗嘱继承还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 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资料。
4. 缴纳税费:一般需缴纳印花税、登记费等费用。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5. 领取新房产证:经审核通过,完成税费缴纳后,即可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房产继承过户。
二、房产法定继承多久有效
房产法定继承本身没有时间限制。一旦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便开始,继承人依法取得房产继承权。
不过,存在诉讼时效的规定。若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产生纠纷,需通过诉讼解决时,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如果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在继承开始后的二十年内,继承人随时可通过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超过二十年,即便权利被侵犯,法院一般也不再受理其诉讼请求。
需注意,若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则视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遗产属于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因此,建议继承人及时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房产继承诉讼书怎么写
撰写房产继承诉讼书,需包含以下内容:
首部
标题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职业、住址等。
诉讼请求
明确提出自己的诉求,比如请求法院判决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某套房产;确认自己对该房产的继承份额;要求被告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
事实与理由
阐述与房产继承相关的事实。说明被继承人死亡情况、遗留房产情况、自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等。解释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引用相关的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条款。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列出支持自己诉求的证据,如房产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并说明证据来源。如有证人,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尾部
写明受诉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起诉日期。
以下是简单示例: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职业],住[详细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职业],住[详细住址]。
诉讼请求
1. 请求依法分割位于[房产地址]的房产。
2. 确认原告对该房产享有[X]%的继承份额。
3. 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姓名]于[死亡情况],遗留位于[房产地址]的房产一套。原告系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原告对该房产享有合法的继承份额。被告拒绝与原告协商分割该房产,故诉至法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 房产证,来源:[发证机关]。
2.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来源:[出具单位]。
3. 亲属关系证明,来源:[开具单位]。
证人:[姓名],住[详细住址]。
此致
[具体法院名称]
起诉人:[原告姓名]
[日期]
以上是关于房产继承过户如何办理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