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厂里不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发生工伤厂里不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发生工伤后厂里不做工伤认定,劳动者可自行采取措施维护权益。
劳动者可在规定期限内,准备相关材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情况展开调查核实。若材料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追讨。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东莞工伤认定办结后如何获得赔偿
东莞工伤认定办结后,按以下步骤获得赔偿:
第一,劳动能力鉴定。若已认定工伤,需确定伤残等级的,应在病情稳定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等待鉴定结果。
第二,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依据鉴定结论,对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规定,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常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第三,申请赔偿。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或工伤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等。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赔偿由单位承担。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单位支付赔偿。
第四,领取赔偿款。经审核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或单位会按规定支付赔偿款。职工需注意查收款项,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三、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多久有结果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所以,正常情况下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短则15天出结果,一般不超过60天,但特殊情况可能会因时限中止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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