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大雪路上摔倒的算工伤认定吗
一、上班大雪路上摔倒的算工伤认定吗
上班途中因大雪路滑摔倒,一般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的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和“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伤害”。
而在大雪天上班路上自己摔倒,这并非是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也不存在第三方责任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通常是由于自身不小心导致摔倒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因用人单位在工作安排上存在不合理要求,导致员工在恶劣天气下匆忙上班才摔倒受伤,且能证明与工作有直接关联等,可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二、伤后多久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要求有所不同。
工伤认定方面,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需在工伤认定完成后进行。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在认定为工伤后,病情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准确把握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节点,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后续赔偿等事宜顺利进行。
三、伤残鉴定必须要工伤认定书原件吗
进行伤残鉴定通常需要工伤认定书原件。工伤认定书是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官方认定文件,在伤残鉴定环节,它是确定受伤性质、判断是否符合工伤伤残鉴定条件的重要依据。
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要依据工伤认定书来确认鉴定对象为工伤范畴内的伤害,确保鉴定工作是针对工伤相关的伤残情况进行。另一方面,工伤认定书原件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虚假材料影响鉴定结果。
不过,若原件丢失,可与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系,申请复印该部门留存的认定书副本,并由其加盖公章,此复印件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可用于伤残鉴定。
总之,虽然从原则和规范角度来说,伤残鉴定最好提交工伤认定书原件,但在原件缺失时有相应的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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