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时夫妻的财产怎样分割
一、《民法典》离婚时夫妻的财产怎样分割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首先,明确财产性质。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分割方式。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次,特殊情况。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若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子女上大学费用父母应该支付吗
一般情况下,子女上大学时已成年,父母在法律上没有必须支付其大学费用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通常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子女成年后,具备了独立生活和劳动的能力,父母不再承担法定抚养责任。但如果子女虽已成年,却因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
不过,从情理和家庭伦理角度出发,许多父母会选择继续支持子女上大学。而且,若父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支付子女大学费用,或者法院在判决时要求一方或双方支付,那么就应按照约定或判决执行。
在实际生活中,若父母拒绝支付大学费用,子女不能通过法律强制要求父母承担。但如果存在特殊约定或判决,父母不履行支付义务,子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夫妻双方房产离婚有孩子的份额吗
夫妻双方房产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孩子没有份额。
夫妻共同房产是基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分割主要遵循相关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将部分或全部房产赠与孩子,法律是允许的,这可视为双方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另外,若孩子通过继承、受赠等合法方式已经获得该房产部分产权,那么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孩子作为产权人,自然享有相应份额。
所以,通常孩子在夫妻离婚分割房产时没有份额,但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形,孩子可能会拥有房产的部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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