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需要病历原件吗
一、认定工伤需要病历原件吗
认定工伤通常不需要病历原件。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虽然病历是证明受伤情况的重要材料,但并非强制要求提供原件。若无法提供病历原件,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病历复印件,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如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病历只是辅助证明受伤事实和伤情的材料之一。若能通过其他有效材料,如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充分证明受伤情况和过程,即使没有病历原件,也不影响工伤认定。
不过,为顺利完成工伤认定,建议尽可能收集和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避免因材料缺失或不规范影响认定结果。
二、认定工伤下来了要怎么做
认定工伤下来后,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确认结果。仔细查看工伤认定决定书,明确认定结论、受伤部位、认定依据等信息。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身份证明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能确定伤残等级,为后续赔偿提供重要依据。
第三,协商赔偿。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能达成一致的,签订赔偿协议,用人单位按约定支付赔偿款。
第四,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认定工伤是由单位出面吗
认定工伤不一定由单位出面。在工伤认定中,单位有主动申请的义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不过,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同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单位未申请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主动申请工伤认定,但职工一方在单位不作为时,也有权利自行申请,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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