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需要对方同意吗

2026-01-21 14:07:39 法律在线 0
  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需要对方同意吗?夫妻共同财产处置是否需对方同意要分情况。处置重大共同财产通常需对方同意,非因日常需要的重要处理应协商一致,否则另一方有权主张无效。特殊情形下善意第三人权益受保护,总之应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需要对方同意吗

   夫妻共同财产处置是否需对方同意,要分情况判断。

   若处置的是重大共同财产,通常需要对方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比如,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车辆等价值较大的财产,一方不能擅自决定,否则可能损害另一方的权益,另一方有权主张该处置行为无效。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即便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处置财产,善意第三人基于合理信赖取得财产的,该第三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例如,第三人不知道该财产为夫妻共有,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此时另一方不能以未经自己同意为由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但可以要求擅自处置财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总之,重大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应经对方同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父母给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1.婚前购买:若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购买:

   -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判断父母给买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购房时间、产权登记情况以及父母的出资意愿等因素。

   三、夫妻之间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即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工作、劳务中获得的收入。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夫妻共同经营企业、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盈利。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比如著作权的稿费、专利权的许可费等。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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