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我要给公司什么赔偿
一、我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我要给公司什么赔偿
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需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违约金:若劳动合同中有关于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的明确约定,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培训费用: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解约,应按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直接经济损失:因强行解约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岗位空缺导致业务停滞、额外招聘费用等。
员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应遵循法定程序。通常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若未按法定程序解除,就可能面临上述赔偿风险。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指什么发生变化
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指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工作内容变更:比如劳动者原本从事的是销售岗位,后因公司业务调整,变更为客服岗位;或者原本负责的是某一区域的销售工作,变更为另一区域。
2.工作地点变更:公司搬迁导致劳动者工作地点从一个城市转移到另一个城市,或者从城市的一个区域变更到另一个区域。
3.劳动报酬变更:这可能涉及工资的增加或减少,奖金、福利等的调整。例如,公司根据劳动者的业绩表现,提高其基本工资;或者因经营困难,与劳动者协商降低工资。
4.工作时间变更:从标准工时制变更为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原本的正常上班时间调整为早晚班、中班等。
5.合同期限变更:将原本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延长、缩短原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变更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吗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一旦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再受该合同约束。若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比如,用人单位隐瞒重要工作信息欺骗劳动者签订合同,这种合同自签订时就是无效的。不过,若合同部分无效且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时,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总之,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时起,其约定内容对双方无法律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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