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人员认定工伤吗
一、醉酒驾驶人员认定工伤吗
醉酒驾驶人员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醉酒驾驶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范畴,即便在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因醉酒驾驶导致伤亡,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醉酒会使人的意识和控制能力下降,增加危险发生的可能性,醉酒驾驶本身就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职工因自身的过错行为导致的伤害,不应通过认定工伤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责任。
不过,如果能证明职工并非处于醉酒状态,或者该伤亡与醉酒驾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二、左小指骨折能认定工伤吗
左小指骨折能否认定为工伤,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判断。
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左小指骨折,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在操作机器时被夹伤,或在搬运货物过程中被砸伤等情况。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致使左小指骨折,也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像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时受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造成左小指骨折,同样可认定为工伤,如因制止同事违规操作被打伤。
此外,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导致左小指骨折也可认定为工伤。
不过,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左小指骨折,不得认定为工伤。所以,要确定左小指骨折能否认定为工伤,需结合具体情形和证据判断。
三、作出工伤认定书是裁决吗
作出工伤认定书不属于裁决。工伤认定书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认定后出具的文书。其目的在于确定职工受伤的性质是否符合工伤情形,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
而裁决通常是指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项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定。比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等。
工伤认定和裁决在主体、性质、适用程序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工伤认定由社保行政部门负责,遵循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裁决则由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遵循相应的仲裁或诉讼程序。所以,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非裁决。
以上是关于醉酒驾驶人员认定工伤吗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