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书需要哪些材料
一、劳动仲裁书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一系列材料。首先是劳动仲裁申请书,应明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阐述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其次要提交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劳动关系及相关事实。再者,需附上申请人身份证明,若是用人单位,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若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另外,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也需准备齐全。这些材料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份数提交,以确保劳动仲裁程序顺利进行。准备充分的材料,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仲裁机构能准确、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二、劳动仲裁调解后注意什么
劳动仲裁调解后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仔细审查调解协议内容。确认协议中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清晰明确,包括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关键条款,确保符合自己的意愿且不存在歧义。
其次,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避免因自身原因违反协议约定,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再者,关注用人单位的履行情况。若用人单位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应及时与对方沟通,要求其履行义务。若沟通无果,可依据调解协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调解协议、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时作为维权依据。
最后,了解自身权益和救济途径。即便已达成调解协议,也要清楚若用人单位存在新的违约行为或侵害自身权益的情况,仍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劳动仲裁送达证明怎么开
劳动仲裁送达证明的开具方式如下:
若劳动仲裁委采用直接送达方式,会将仲裁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即送达日期,送达回证可作为送达证明。
留置送达时,受送达人拒收,送达人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这些记录材料可作为送达证明。
委托送达则是仲裁委委托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代为送达,受托方完成送达后,会将送达情况反馈给仲裁委,仲裁委据此出具送达证明。
邮寄送达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挂号信回执可作为送达证明。
公告送达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委留存的公告底稿及相关公告记录可作为送达证明。当事人可根据实际的送达方式,要求劳动仲裁委按照规定程序为其开具相应的送达证明。
以上是关于劳动仲裁书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