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书用不用填
一、劳动合同变更书用不用填
劳动合同变更书是否需要填写,取决于具体情况。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时,就需要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若出现以下情形,通常要填写变更书:一是用人单位的经营方向、经营范围等发生调整,导致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变化;二是劳动者自身的技能、身体状况等出现改变,不再适合原工作岗位。填写变更书可明确双方变更后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产生劳动纠纷。
反之,若劳动合同的内容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双方仍按原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则无需填写变更书。
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需注意,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总之,是否填写要根据劳动合同是否发生实质变更来决定。
二、没签劳动合同能不能辞职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者行使辞职权利。
若在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已过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不仅能辞职,还能就未签合同的情况,要求单位支付相应赔偿。但在辞职时,建议做好工作交接等事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若与单位就辞职或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三、兼职能不能不签劳动合同
兼职是否签劳动合同需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可不签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按照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是全日制用工兼职,正常情况下应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全日制用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兼职存在不签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但具体要依据用工性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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