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一、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担保和反担保仅一词差别,内容和应用场合大相径庭:
1、概念差异:反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人提供保障,以防担保人在偿还债务后受损,可向其进行补偿;而担保是法律规定,为保护债权人权益,借助债务人或第三人信誉或特定财产促使其还款的手段。
2、方式选择:反担保的形式较单一,仅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则有五种,分别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3、针对对象:本担保主要针对主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即保障债务人对债权人债务的履行及债权的实现;反担保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
4、参与者:反担保合同的参与方与担保合同有所区别。
担保合同的主体为债权人与担保人,而债务人虽与债权人存在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有委托合同关系,并受担保合同影响,但并非合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担保有期限吗
如有明确担保期限的,应当按照合同所约定的为准;若未出现明确约定,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期限应为六个月;若未能明确定义,担保期限则为三年。
当担保期限结束之时起,担保人将无需对该项债务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在法律或者合约允许的保证期间之内,倘若债权人并未提出有关保证责任的请求,担保人便可据此解除其保证责任。
但若存在下列情况,担保人并不需先行偿还债务:
三、担保一定要有书面合同才能吗
在实践中,担保并非仅限于书面合同这一唯一方式。
实际上,契约的保证可以通过书面协议、口头协议乃至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约定。
这种担保关系则主要体现为抵押、质押等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
担保合同作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属部分,其效力往往受到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影响。
当主债权债务合同被判定无效时,担保合同也将随之失效,但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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