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房改房商品房的区别?
一、安置房房改房商品房的区别
安置房、房改房与商品房存在多方面区别:
-性质来源: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所建住房。房改房是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商品房则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建造,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房屋。
-产权情况:安置房一般在取得房产证一定年限后可上市交易,部分安置房产权可能有限制。房改房职工拥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全部产权房改房可正常交易。商品房产权明晰,购房者拥有完整产权,可自由上市交易、抵押等。
-交易条件:安置房交易受政策限制多,需满足规定年限、补缴相关费用等条件。房改房交易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商品房交易相对自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即可正常进行买卖、租赁等活动。
-房屋质量:商品房开发注重市场竞争,质量通常有一定标准和监管。安置房质量主要取决于项目建设标准和执行情况。房改房建设年代久远,受当时建设标准和工艺限制,质量水平参差不齐。
二、安置房如何转为商品房证明
安置房转为商品房证明的获取,需依具体情况及当地政策操作。
首先,满足一定条件是基础。通常需安置房达到规定的年限要求,且相关税费等已按规定缴纳完毕。
其次,准备必要材料。一般包括房屋产权证书、安置协议、身份证明等,不同地区可能有其他特定材料要求,需提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确认。
然后,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申请将安置房性质变更为商品房。登记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涵盖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房屋的相关情况等。
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缴纳可能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具体依当地政策)。缴纳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出具相关证明,证明该安置房已转为商品房性质。
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当地政策及规定流程办理,以确保证明合法有效。
三、安置房卖出去以后可以收回来吗
安置房卖出去后能否收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买卖双方签订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且已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已合法转移至买方,此时卖方通常不能随意收回房屋。除非出现法定情形,比如买方严重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卖方有权解除合同,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房屋,但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若买卖合同因某些原因被认定无效,比如卖方不具备处分权、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那么房屋所有权并未合法转移,卖方可以收回房屋。不过,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还需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若尚未完成产权过户登记,且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如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卖方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合同后,可收回房屋。
总之,安置房卖出后能否收回,要依据合同效力、履行情况及是否存在法定事由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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