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职补偿金能克扣吗
一、协议离职补偿金能克扣吗
协议离职补偿金一般不能克扣。
从法律层面看,离职补偿协议是双方就劳动者离职及相应经济补偿事宜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旦协议依法成立,双方都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协议离职补偿金,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补偿金额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若用人单位克扣补偿金,劳动者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协议支付补偿金。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支付。劳动者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机构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克扣的补偿金。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协议离职补偿金,劳动者在自身权益受损时应积极依法维权。
二、产前三个月离职有补偿吗
产前三个月离职是否有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劳动者主动离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在女职工孕期无正当理由辞退,女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此外,女职工生育或流产依法享受产假待遇,产假期间有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店长如何拿到离职补偿费
店长若想拿到离职补偿费,需视不同情形依法主张:
首先,若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店长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其次,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店长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需支付相应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与上述相同。
再者,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店长的劳动合同,店长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店长应收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待遇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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