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劳动局不处理怎么办
一、欠薪劳动局不处理怎么办
若劳动局不处理欠薪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行政复议:可向作出不处理决定的劳动局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准备好申请书、能证明劳动局不处理的材料以及与欠薪相关的证据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要求复议机关审查劳动局的不作为是否合法,并作出相应决定。
2.行政诉讼: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劳动局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依法履行处理欠薪问题的法定职责。
3.其他救济途径:除向劳动局求助外,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欠薪证据等材料,按法定程序进行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上述合法途径,维护自身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二、劳动局欠薪多少金额的可以立案
劳动局现已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于欠薪问题,无论金额多少,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有明确欠薪情况,都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立案。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案件的核心是判断是否存在劳动违法行为,而非欠薪金额。只要劳动者能提供初步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就可以提出投诉。
不过,如果要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同地区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三、欠薪劳动局调解了也不给怎么办
若欠薪经劳动局调解后用人单位仍不给付,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需准备好仲裁申请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依法发出。
3.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事实。同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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