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一、怎样才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增补配偶作为强制执行对象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存在夫妻共同背负债务的情况:若债务乃夫妻二人共同所产生,抑或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则配偶可被依法增补为强制执行对象;其次,共同财产用以偿债:倘若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而其配偶拥有共同财产,那么申请人有权请求将配偶增补为强制执行对象,以便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再次,隐瞒、转移财产:若被执行人擅自将财产转移至配偶名下,或者与配偶共同隐瞒财产,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不利影响,申请人同样有权请求将配偶增补为强制执行对象;最后,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尚有其他多种情形可供申请人请求将配偶增补为强制执行对象,例如配偶存在恶意串通行为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怎么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在涉及民事诉讼执行过程中,若存在充足的事实依据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追加配偶作为被执行主体属于可行之举。
此项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执行法院,并由法院在接到书面请求后六十个自然日内进行裁决。
如判定追加理由成立,法院有权依法裁定变更或追加;但若未能充分证明该请求的合理性,则依法裁定予以驳回。
对于相关裁决结果有异议者,包括申请者、被申请者以及其他参与执行之当事人,皆可就此提出复议申请。
这项严谨而完善的措施不仅保障了执行程序的公允性与合法性,也为广大当事人设定了申诉及复核的救济渠道。
三、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能追配偶为被执行人吗
在执行过程中,将其配偶作为被执行人进行追加并不是完全不可行的;仅需有充足的证据证实被执行人利用离婚析产、不依法律规定清算、企业改制重组、相关交易、财产混同等手段蓄意转移资产以逃避执行的事实,那么该执行法院便可依据法定程序对被执行人进行变更追加,或者告知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途径追回已被转移的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若被执行人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执行,则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即前妻或前夫)为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需要承担起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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