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一、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工资应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 80%来计算。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其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若约定了工资支付日,则按约定支付;未约定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立即支付。
再者,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对于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等。
二、工伤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吗
工伤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方式如下:
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以五级伤残为例,若当地规定该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职工月工资5000元,此补助金为90000元。
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10年,月工资6000元,经济补偿为60000元。月工资是指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支付工伤待遇差额:若单位少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需补足差额部分。
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即工作5年,月工资8000元,经济补偿为40000元,赔偿金则为80000元。
其他工伤待遇:单位还应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工伤待遇。
职工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包含已发工资吗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包含已发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二倍工资中包含了正常发放的那一倍工资,即双倍工资是额外再支付一倍。
计算双倍工资时,以劳动者应得工资为标准,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已发工资作为正常劳动所得已发放,而双倍工资的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所以双倍工资的计算是在已发工资基础上,再支付一倍作为对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的惩罚性赔偿。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签合同,那么除了已发放的5000元,还应额外支付5000元作为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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