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是结果犯吗

2025-11-20 11:45:16 法律在线 0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结果犯吗?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行为犯以行为完成为既遂标志,此罪中实施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即构成既遂。立法将其定为犯罪是因假药危害大,若认定为结果犯,打击或不及时、不充分。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是结果犯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不是结果犯,而是行为犯。以下为你详细解析:

   一是行为犯的定义及该罪的符合性。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而不论该假药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实际危害后果。

   二是立法目的及社会危害考量。药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假药的存在本身就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和潜在风险。立法者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旨在严厉打击此类行为,防患于未然,保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如果将其认定为结果犯,需要出现特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可能会导致对假药生产、销售行为的打击不及时、不充分,无法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无需发生特定的危害结果。生产、销售假药罪并不以对人体健康造成实际损害结果为构成要件。一旦行为人实施了生产假药或者销售假药的行为,就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犯罪既遂。

   这是基于假药对公众健康具有严重潜在威胁的特性所决定的。即便假药尚未实际对人体健康造成实质性伤害,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本身已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用药安全。

   而结果犯则是以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之不同,只要存在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司法机关即可依法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以有效遏制此类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健康和药品管理秩序的行为。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

   所谓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生产、销售假药罪符合行为犯的特征,具体分析如下:

   一方面,从立法目的来看,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对假药持零容忍态度。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是否已经实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后果,都构成犯罪既遂,这体现了法律对药品安全的严格保护。

   另一方面,从刑法条文规定来看,《刑法》规定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该罪,并不以产生实际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例如,即便生产的假药尚未流入市场销售,或者销售出去后尚未被消费者使用,只要存在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可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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