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嘱与继承的区别

2025-11-21 01:25:12 法律在线 0
  房屋遗嘱与继承的区别?房屋遗嘱与继承有多方面区别:概念上,遗嘱是生前处分安排,继承是死后权利转移;时间节点,遗嘱在生前,继承在死后;效力上,遗嘱优先,无遗嘱按法定继承;主体主动性,遗嘱是主动行为,继承是被动参与。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房屋遗嘱与继承的区别

   房屋遗嘱与继承存在多方面区别:

   从概念来看,房屋遗嘱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所有的房屋在其死后作出处分安排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而房屋继承是指在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将其遗留的房屋转移给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的法律制度。

   从时间节点而言,遗嘱是在被继承人在世时设立,是对其死后房屋归属的预先安排;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是对其遗留房屋实际进行权利转移的过程。

   从效力角度,合法有效的遗嘱具有优先性。若有遗嘱,一般按遗嘱内容确定房屋归属;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

   从主体主动性看,遗嘱是被继承人主动作出的处分行为,体现其个人意愿;继承中,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基于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被动地参与到房屋权利的取得过程中。

   二、无公证遗嘱房产怎么更名

   在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房产更名需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若有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其他形式遗嘱,继承人应先确定自身的继承权。需提供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房产更名手续。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需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等。完成公证后,凭继承权公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更名。

   若部分继承人对继承存在争议,可能需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判决确定房产归属后,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更名。

   三、立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

   遗嘱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一是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立遗嘱时,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是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是遗嘱内容须合法。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例如,遗嘱不得处分他人财产。

   四是遗嘱形式须符合法律规定。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各自的法定要求。比如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在遗嘱人去世后,遗嘱所确定的遗产分配方案等内容才能得以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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