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的遗嘱有什么要求
一、手写的遗嘱有什么要求
手写遗嘱即自书遗嘱,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是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订立遗嘱时,遗嘱人应能清晰认知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精神正常,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二是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遗嘱内容应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体现,不能由他人代写或代笔,从遗嘱的开头、正文到结尾,都应是遗嘱人亲自书写。
三是遗嘱人须签名并注明日期。签名应与遗嘱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日期需明确具体到年、月、日。注明日期有助于确定遗嘱的订立时间,判断遗嘱的有效性及多份遗嘱时的先后顺序。
此外,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处分属于他人的财产。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手写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写遗嘱可以声明作废吗
可以声明作废。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遗嘱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
声明遗嘱作废常见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立新遗嘱,在新遗嘱中明确表示撤销之前所立的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是以书面形式明确声明撤销原遗嘱。遗嘱人可以单独撰写一份声明,清楚表明要作废的遗嘱具体内容、订立时间等关键信息,并签字注明日期。
三是通过遗嘱人的行为与原遗嘱内容相悖,从而推断出其撤销原遗嘱的意思表示。例如,遗嘱人在原遗嘱中将某房产指定由某继承人继承,之后却将该房产出售,此行为可视为对原遗嘱相关内容的撤销。
三、自书遗嘱没公证怎么过户
自书遗嘱即便未经过公证,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通常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是确认遗嘱效力。要审查自书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时遗嘱内容需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是准备相关材料。一般包括遗嘱、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产产权证明等。
三是办理继承公证(非必经程序)。虽然遗嘱未公证,但部分地区的房产管理部门可能要求办理继承公证,以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份额。若需办理,继承人需向公证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公证机构经审查核实后出具继承公证书。
四是申请房产过户。继承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及可能需要的继承公证书,前往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过户登记,将房产变更至继承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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